天天热门:躯体化障碍特点_躯体化障碍概述

2023-03-10 15:47:25   来源:互联网

躯体化障碍是躯体形式障碍的一种常见亚型。

这是一种精神障碍,有多种症状,可以影响多个系统。躯体化障碍的名称很多,研究历史也很复杂。古埃及人在4000年前首次描述了这种综合征,并称之为“癔症”。他们认为障碍源于子宫的自然移位,并试图通过将“流浪的子宫”拖回原位来治疗疾病。

1859年,布里克在巴黎一家医院观察了430名有各种身体症状的病人,称之为“癔症”。在1951-953年期间,他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文,并确立了癔症涉及多个系统的观点。在他的专著中,癔症被进一步定义为缺乏器质性病变前后发生的各种剧烈的、过度的身体不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心理学家认为,自我防御机制在癔症转换症状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这种机制“心理能量”被转换为身体症状。然后Steke1第一次提出了躯体化的概念,认为这个概念相当于弗洛伊德的转化概念。

躯体化障碍的病因机制尚不确定,不同的研究从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了探索。

1.遗传因素

躯体化障碍具有家庭聚集性的特点。研究表明,患者的女性亲属中约有20070人符合躯体化障碍的诊断标准。躯体化障碍的家族聚集性可受到遗传、环境因素或两者的影响。寄养儿童研究发现,如果女性在3岁前被寄养,且其养父母有酗酒或反社会问题,其患躯体化障碍的风险会增加5倍。随着养父母社会地位的不同,寄养儿童的躯体化障碍风险也会相应变化。

2.生物因素

早期的“歇斯底里”信息处理理论认为,患者的大脑处理缺陷导致了许多临床症状,这些症状可能是躯体化障碍及其生物学亲属的身体不适、精神状态和症状的病理性措辞的基础,一些社会、人际和职业功能受到损害。神经心理学实验结果提示,躯体化障碍患者的注意和记忆功能存在缺陷。

功能性神经影像学研究进一步发现躯体化障碍患者的一些特征,如双侧额叶对称性功能缺陷,优势半球功能障碍在抑郁症患者中更严重(在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中也可见),非优势半球前部功能障碍比后部更严重。听觉诱发电位也证实躯体化障碍患者常伴有皮质功能障碍。

3.社会和心理因素

躯体主诉增多与独居、接受外界刺激少、抑郁焦虑有关。人格特征、神经质、内向也与躯体化障碍的发生有关。

躯体化障碍与人格障碍的关系较早得到证实。Hudziak等人和Cloninger等人发现了躯体化障碍和边缘型人格障碍之间的相似性甚至重叠。女性躯体化障碍患者的男性亲属患反社会人格障碍和酒精中毒的风险增加,而男性患者的临床症状不同,其男性或女性亲属之间不存在聚集性。

总的来说,这些结果表明,女性躯体化障碍患者有一个共同的病因,与反社会人格障碍有关,而男性躯体化障碍与焦虑障碍的关系更大。

根据经典的精神动力学理论,躯体化障碍是用躯体症状取代被压抑的非本能冲动。患者通过躯体症状表达情绪冲突,以应对压力,缓解心理冲突。研究人员还提出了一些其他理论来解释躯体化障碍患者的症状和特征。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歇斯底里”的信息加工理论和躯体化障碍的社会模型理论。

社会模型理论认为,患者将症状的躯体化视为在家庭中表达自己感受(如疼痛)的一种方式,期望从家庭核心成员那里寻求支持和关怀(例如,一位年轻女性表现出持续性腹部

躯体化障碍的特征是存在一种或多种躯体症状,其中许多症状无法用医学解释。最常见的症状是消化道症状(如疼痛、呃逆、恶心、呕吐、便秘或腹泻等。)、头痛、其他部位疼痛、皮肤感觉异常(如瘙痒、灼热感、刺痛、麻木、疼痛等。),而且性功能和月经主诉也很常见。表现形式多样,症状反复出现,涉及多系统,临床常伴有焦虑或抑郁症状。常见症状有:

1、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

2、疼痛胸痛、背痛、关节痛、排尿痛。

3、转换症状吞咽困难、失音、失明、耳聋。

4.伪神经系统症状包括癫痫发作或抽搐、肌肉麻痹和异常皮肤感觉。

5、生殖系统症状痛经、月经不调、月经量过多。

6、呼吸循环系统胸闷、气短、心悸、头晕。

在ICD-IO,躯体化障碍的主要特征是持续至少2年的各种、反复出现和不断变化的躯体症状。症状可以涉及身体的任何部位,往往发生在30岁之前。大多数患者都有过在基层或专科医疗保健机构就诊的经历,获得过太多的阴性检验结果或一无所获地进行了探查性手术,这些都支持自己与躯体疾病无关。

躯体化障碍是个人或社会压抑导致的身体表现。病程呈慢性波动性,常伴有社会、人际和家庭行为障碍。躯体化障碍患者大多习惯于沉浸在躯体症状的体验中,不愿意接受躯体症状与心理因素的联系,症状很少完全缓解,并伴有药物依赖或滥用的情况也不少见。临床上治疗这类患者相当困难。

躯体化障碍的诊断应在30岁前开始,并有多年躯体化病史。症状为阳性的必要条件类似于Feighner标准。一般来说,当客观指征缺乏或不明确时,不应或暂时不应进行侵入性检查。临床医生不必费力寻找证据确认症状是否属实,患者主诉足以判断症状是否存在。

如果一个症状不能用“身体机能障碍或损伤”或“药物的副作用以及药物和酒精的影响”来解释,那么我们就可以判断它不能用现代医学知识来解释:

1.各种躯体主诉持续至少两年,不能用任何可检测的躯体障碍来解释(任何现有的躯体障碍都不能解释躯体主诉的严重性、范围、可变性和持久性以及社会功能的下降)。即使有些症状是自主神经系统兴奋引起的,但如果这些症状不持久,不痛苦,就不是躯体化障碍。

2、症状可引起严重疼痛,并导致患者多次(三次以上)就诊或进行各种检查。

3、多次拒绝接受医生对其没有引起相应身体疾病的保证。

4.必须伴有以下6种及以上症状,症状的发生至少涉及两个系统。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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