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1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9:30—11:30 和 13:00—
日下午 14:30 在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1-5 号楼 25 层元亨会议
室召开,同时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设立分会场。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 11 人,代表股份 96,748,78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3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人 7 人,代表股份 94,302,58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62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4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东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748,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76,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烁、赵妍出席了本次 会议并
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
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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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临时股东大会